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通过合肥市政府网站的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提出了巢湖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施不明确的疑问,希望有个明确的实施方案,不要一刀切。2月6日,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明确的回复(截屏图)。
回复的详细内容如下:
信件标题:关于合肥市巢湖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施不明确
来信时间:2021-02-04 12:38:31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巢湖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全年禁放,春节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禁放区域为凤凰山、卧牛山、亚父、天河、半汤五个街道全域。 但是具体实施自2019年开始到现在以来,除了规定中的5个街道,巢湖市辖内所有乡镇农村都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跟官方发布的规定冲突严重,这边建议重新出台相关规定比如:禁止巢湖市全部辖区内街道、乡镇、农村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规定不变,不要一刀切,认真按照当下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执行,而不是动不动就莫名其妙的加码执法。
回复单位:巢湖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1-02-06 15:43:43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巢湖市人民政府《巢湖市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公告》规定,巢湖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全年禁放,目前巢湖市禁止燃放的区域为:城区五个街道办事处。农村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宣传禁放政策,但来件人的合理化建议巢湖市公安局会在以后全域的禁放工作中充分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