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 为深入开展“生态三湘2023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公安分局联合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天心区某机械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地面堆放有未完成修理清洗的内燃发动机,地面上有大面积油污,且未做防渗处理,直接通过墙边水沟进行外排。现场伴有刺鼻气味,严重危害附近居民健康。
经查,2018年10月至2023年3月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肖某、谢某某将清洗汽车发动机过程中产生的含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墙边水沟以暗管的形式排放至外环境让其自然蒸发渗透,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经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厂水沟内废水和底泥进行采样检测显示,沟内废水及泥土污染物严重超标。
讯问中,犯罪嫌疑人肖某、谢某某对以暗管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环境罪供认不讳。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擅自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目前,天心公安分局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肖某、谢某某2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