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永新县公安局10月30日发布,近日,永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利用投资渔船做海运生意为由的合同诈骗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价值高达400余万元。
2022年12月,永新县公安局接到受害群众刘某报案,称其在2020年投资的400余万元疑似被合股协议书的甲方陈某诈骗。合同签署了?还会产生诈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诱惑过大 回本无望
2020年,刘某在好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从事海运工作的陈某,之后来往愈发密切,在双方都认为对方能够成为业务伙伴之后,陈某称自己手上有两条“效益显著”的渔船,需要刘某进行投资升级,同时允诺给刘某35%的股份。
面对大额股份诱惑,刘某在未确认两条渔船的基本情况,脑子一热,果断向陈某投资了第一笔资金60万元并签订了合股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规定,刘某又分两次给陈某的账户转入90万元。
就在刘某信心满满地等待着那一笔翻番的回本资金时,钱没收着,等来的是陈某又一次要求加大投资。面对陈某的“花言巧语”和巨大诱惑,刘某第三次向陈某打款,这一次是250万....
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底,刘某从未得到过合股协议书上承诺的“分红”,反而是被陈某以“船要加油”“船出海了没有得到收益”等借口要求刘某继续转账...
直至2022年12月,陈某“失联”,刘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遂报警求助。
缜密侦查 细致研判
接到报案后,永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围绕涉案犯罪嫌疑人员陈某开展调查工作。多次前往广东省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广东省陆丰市海事局等单位,进行多方调查取证,初步确定系一起虚构项目实施合同诈骗案。
民警在进一步研判中,发现陈某所称的两条船都是没有办理正规手续的“黑船”,为了躲避当地海事部门和渔政执法部门的监管,陈某利用自己在海运工作中认识的人脉资源,定制了两个假船号。
一举出击 落入法网
在查清一切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陈某开始追捕工作,但由于陈某行踪飘忽不定,多地逃窜,导致民警多次前往广东、福建等地抓捕均扑空,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2023年10月26日,民警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某地发现其活动情况,成功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对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已被永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