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江苏南通,穿着市容制服的人员粗暴没收老人甘蔗,老人当街痛哭。当地通报,这些穿制服人员是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发现,该第三方公司近年来在当地中标了多个市容管理服务项目,涉及金额几千万,其中一个项目曾被其他参与投标的企业投诉,且其中一个投诉事项被相关部门认定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第三方市容公司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身穿有市容字样制服人员“抢走”卖甘蔗老人的甘蔗,老人在阻拦无果在街头痛哭让人揪心。12月6日,这起发生在江苏南通海门区三星镇的事件引发较大关注。从官方通报看,事件中身穿制服的人员是当地镇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事件发生后,海门区通报,当地镇政府终止与这家公司的合作,并将其列为黑名单。
在网传的事件发生时的视频中,那些制服上有“静通市容”的字样,虽然三星镇的公开说明中未提及这家第三方市容公司的名字,但是在海门区的公开处理意见中写明该公司名叫“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并未查到有这个名字的公司,但有一家“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证实,涉事公司的名字应该叫“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那么这是一家怎样的公司?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在天眼查上搜索“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通公司”)后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目前有三位股东,分别是顾某、张某和丁某,其中顾某占股最高,他曾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4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顾某变更为张某。天眼查还显示,静通公司目前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任职的公司只有这一家,但大股东顾某还另外投资了多家公司,其中有公司因纠纷被起诉。
近年在当地中标多个市容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政府采购栏海门区版块,记者搜索“静通”被提示“该条件下暂无信息”,随后记者又搜索关键词“市容”,则出现海门区2017年以来多个与市容服务相关的项目招投标信息,记者仔细查询发现,其中大部分项目的中标单位是静通公司。最早的一条是2017年8月21日发布的“江苏海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控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该项目2017年10月10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正是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是1188万元。此时距离该公司成立刚刚三个月。
此后几年里,静通公司中标了当地多个市容管理服务项目。2018年9月,以638.6万元每年的金额中标了“海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容管理服务日常管控项目采购”;2019年1月,以986.4万元的金额中标“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市容日常管控服务项目”;2019年2月,以258.88万元每年的金额中标“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市容日常管控服务项目”;2020年11月,以1188万元的金额中标“江苏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容服务外包项目”;2021年4月,以2437.12万元的金额中标“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2021-2024年市容服务外包项目一标段”;2021年6月,以336万元金额中标“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市容日常管控服务项目”。
卖甘蔗老人被粗暴对待的视频中介绍,事发地点在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范围内。记者查询了静通公司2020年11月中标的“江苏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容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其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与技术需求方面明确,“对园区内市容环境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秩序混乱、占道经营、乱设摊、跨门营业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贯彻管理服务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疏导为主;配合城管执法。”“接受社会的监督。在管理过程中被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处罚金额每次2万元。”
有项目曾被其他投标企业投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还在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中看到了一则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该决定书的落款时间是2021年6月11日。
这份决定书所处理的是南通某物业管理公司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采购2021~2024年市容服务外包项目”的投诉,这一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有两家企业分别中标,其中一标段的中标企业就是静通公司。海门区财政局对这一投诉进行了审查。
决定书显示,投诉人认为:1、招标文件设置的三体系认证属于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2、招标文件设置的“市容管理服务业绩”评分条款属于设定特定金额合同业绩,构成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设置的“企业实力3”、“项目经理”评分标准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人请求取消和修改投诉事项1-3招标文件评分条款,中止中标成交公告,并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海门区财政局经审查后认为,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三不成立,投诉事项二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虽然投诉事项二被认为成立且影响采购,但该项目并未中止中标、重新投标。海门区财政局在该决定书中表示,两个标段的采购单位已经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作出的处理决定是“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