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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整治电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 仍有商家提供加装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暂未介入

©原创 2021-11-29 17:44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日前,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拆除非机动车遮阳篷等工作被提上日程。从12月1日进入劝拆助拆阶段,明年转入强拆严管。有市民表示,市面上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现象的确非常普遍,如果整治的话,应该从源头抓起,对市场销售行为进行禁止。记者了解到,目前仍有商家提供加装服务。

探访:仍有商家提供加装服务

根据合肥市此次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整治分几个阶段进行。其中,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引导非机动车车主自行拆除遮阳篷,此后从12月1日进入劝拆助拆阶段,明年转入强拆严管。

记者了解到,随着要求的发布,已经有市民和电动车的商户感受了此次整治工作的力度。“现在每天都有人来找我拆篷子。”11月29日,港澳广场附近一家电动车店主王老板(化名)告诉记者,这几天陆续有车主表示由于工作单位对此有要求,再加上新闻也出来了,所以他们就选择了拆除。“其实我们装不装无所谓,伤车子,还麻烦。”在他看来,遮阳篷因为风阻等因素,会影响电动车的电池、里程等,安装久了对车把手也会有影响。

不过,还是有商家愿意提供加装的服务。“65到100多块钱价格不等,主要是牢固程度的区别。”当天,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了多家电动车商行,部分店铺告知还能继续安装。合肥一家电动车店的老板极力推荐了几款样式,并表示有的款式安装起来很快。另一家电动车店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担心拆装麻烦,可以选择简易一些的,“如果要查的话,挡风部分不用拆,把顶上的篷子拿掉就好了。”

声音:“双管齐下”整治效果还不错

有市民提出,市面上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现象的确非常普遍,如果整治的话,应该从源头抓起,对市场销售行为进行禁止。29日,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回应记者称,暂时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后续如果有的话,会按照要求来推进。

在整治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问题上,有些地方已经“双管齐下”。今年九月,肥东县公安局和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联合下发《关于禁止电动二轮车等车型安装遮阳伞(雨棚)的通告》,通告提到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法销售或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篷)。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篷)行为。

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通告发布之前,各个市场监管所的同志就已经到销售点进行排查和宣传。“通告发布几个月了,从观望到自觉拆除,当地老百姓也形成了共识。对于商家来说,如果卖,也没有市场了。”据其介绍,目前在肥东街头有雨篷的电动车已经很少了。

除了合肥,省内一些地方也开展过类似的整治。记者检索发现,去年六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开展为期6个月专项整治,对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篷进行查处。去年10月20日结束后,将实行长期管理。当时,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从检查来看,这些遮阳篷基本上都是三无产品,没有厂名厂址和标准,他们进行了查处和没收,主抓源头,把不合格产品在源头阻断。

交警:加装遮阳篷属于非法改装车辆

加装遮阳篷到底有何危害?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此前合肥交警也表示,安装遮阳篷其实属于非法改装车辆,所以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前,一定要将遮阳篷拆除才可以安装。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由于安装遮阳伞(雨篷)后,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迎风阻力增加,侧风时骑行更加不稳,降低了驾驶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加装遮阳伞超车发生事故

这样的事故确实也发生在人们的身边。记者从合肥经开交警获悉,今年九月份,李某(化名)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芙蓉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芙蓉路翠微苑小区北门,遇王某(化名)驾驶的一辆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前车左前部与后车右前部发生刮擦,至车辆受损,王某倒地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现场拨打120后驾车逃逸,后在警方的工作下投案。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李某驾驶加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设备的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且发生事故后逃逸,违反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六)在车辆上加装射灯、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设备”等多个条款。因此,李某被认定为全责。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陈牧


编辑 王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日前,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拆除非机动车遮阳篷等工作被提上日程。从12月1日进入劝拆助拆阶段,明年转入强拆严管。有市民表示,市面上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现象的确非常普遍,如果整治的话,应该从源头抓起,对市场销售行为进行禁止。记者了解到,目前仍有商家提供加装服务。

探访:仍有商家提供加装服务

根据合肥市此次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整治分几个阶段进行。其中,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引导非机动车车主自行拆除遮阳篷,此后从12月1日进入劝拆助拆阶段,明年转入强拆严管。

记者了解到,随着要求的发布,已经有市民和电动车的商户感受了此次整治工作的力度。“现在每天都有人来找我拆篷子。”11月29日,港澳广场附近一家电动车店主王老板(化名)告诉记者,这几天陆续有车主表示由于工作单位对此有要求,再加上新闻也出来了,所以他们就选择了拆除。“其实我们装不装无所谓,伤车子,还麻烦。”在他看来,遮阳篷因为风阻等因素,会影响电动车的电池、里程等,安装久了对车把手也会有影响。

不过,还是有商家愿意提供加装的服务。“65到100多块钱价格不等,主要是牢固程度的区别。”当天,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了多家电动车商行,部分店铺告知还能继续安装。合肥一家电动车店的老板极力推荐了几款样式,并表示有的款式安装起来很快。另一家电动车店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担心拆装麻烦,可以选择简易一些的,“如果要查的话,挡风部分不用拆,把顶上的篷子拿掉就好了。”

声音:“双管齐下”整治效果还不错

有市民提出,市面上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现象的确非常普遍,如果整治的话,应该从源头抓起,对市场销售行为进行禁止。29日,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回应记者称,暂时没有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后续如果有的话,会按照要求来推进。

在整治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问题上,有些地方已经“双管齐下”。今年九月,肥东县公安局和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联合下发《关于禁止电动二轮车等车型安装遮阳伞(雨棚)的通告》,通告提到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法销售或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篷)。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雨篷)行为。

肥东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通告发布之前,各个市场监管所的同志就已经到销售点进行排查和宣传。“通告发布几个月了,从观望到自觉拆除,当地老百姓也形成了共识。对于商家来说,如果卖,也没有市场了。”据其介绍,目前在肥东街头有雨篷的电动车已经很少了。

除了合肥,省内一些地方也开展过类似的整治。记者检索发现,去年六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开展为期6个月专项整治,对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篷进行查处。去年10月20日结束后,将实行长期管理。当时,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从检查来看,这些遮阳篷基本上都是三无产品,没有厂名厂址和标准,他们进行了查处和没收,主抓源头,把不合格产品在源头阻断。

交警:加装遮阳篷属于非法改装车辆

加装遮阳篷到底有何危害?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此前合肥交警也表示,安装遮阳篷其实属于非法改装车辆,所以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前,一定要将遮阳篷拆除才可以安装。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由于安装遮阳伞(雨篷)后,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迎风阻力增加,侧风时骑行更加不稳,降低了驾驶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加装遮阳伞超车发生事故

这样的事故确实也发生在人们的身边。记者从合肥经开交警获悉,今年九月份,李某(化名)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芙蓉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芙蓉路翠微苑小区北门,遇王某(化名)驾驶的一辆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前车左前部与后车右前部发生刮擦,至车辆受损,王某倒地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现场拨打120后驾车逃逸,后在警方的工作下投案。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李某驾驶加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设备的二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越前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且发生事故后逃逸,违反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六)在车辆上加装射灯、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设备”等多个条款。因此,李某被认定为全责。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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