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大皖新闻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无为一男子外省市返回拒绝核酸检测 争执后强行离开被行拘

©原创 2021-08-10 17:3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无为市一名常年在外的男子驾车从外地回到老家,因拒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争执后强行离开,存在引发疫情外溢的风险。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依法查处该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案件,对违法行为人作出拘留处罚。

8月7日9时17分,无为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该市一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从外省市返回的男子,在无城镇一家大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拒不听从驻点防疫工作人员要求其进行核酸检测的指令,并强行从现场离开。

接报后,辖区城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进行处置。经查:2021年8月7日凌晨4时许,周某春(男,1977年4月出生,无为市某镇人,在外省市从事建筑行业)驾驶一辆“宝马”牌小型轿车,与朱某喜一起从上海市回到老家无为。当日8时50分许,该二人来到无城镇一家酒店准备入住。周某春一人先进入酒店前台,用随行的朱某喜的居民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被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拒绝。随后,周某春拿出自己的身份证进行登记。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在查看其安康码时,发现周某春14日内有经过上海、苏州等外省市的记录,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随即要求周某春进行核酸检测,可是他拒绝听从防疫工作人员的宣传和安排,驾车准备离开。在此过程中,防疫工作人员上前对周某春进行劝阻,但周某春拒不听从劝阻,驾车强行离开。

周某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当周某春到案后,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日,无为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周某春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倪旭生 周颖晓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王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无为市一名常年在外的男子驾车从外地回到老家,因拒不听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争执后强行离开,存在引发疫情外溢的风险。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依法查处该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案件,对违法行为人作出拘留处罚。

8月7日9时17分,无为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该市一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从外省市返回的男子,在无城镇一家大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拒不听从驻点防疫工作人员要求其进行核酸检测的指令,并强行从现场离开。

接报后,辖区城北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进行处置。经查:2021年8月7日凌晨4时许,周某春(男,1977年4月出生,无为市某镇人,在外省市从事建筑行业)驾驶一辆“宝马”牌小型轿车,与朱某喜一起从上海市回到老家无为。当日8时50分许,该二人来到无城镇一家酒店准备入住。周某春一人先进入酒店前台,用随行的朱某喜的居民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被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拒绝。随后,周某春拿出自己的身份证进行登记。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在查看其安康码时,发现周某春14日内有经过上海、苏州等外省市的记录,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随即要求周某春进行核酸检测,可是他拒绝听从防疫工作人员的宣传和安排,驾车准备离开。在此过程中,防疫工作人员上前对周某春进行劝阻,但周某春拒不听从劝阻,驾车强行离开。

周某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当周某春到案后,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日,无为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周某春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倪旭生 周颖晓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王翠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