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020年10月7日,合肥市新站区一公租房内,90后男子周某因琐事摩擦,竟持刀多次捅刺同事致其死亡,后逃离现场被抓获。2021年4月6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周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周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现场
指控:双方因琐事起冲突,多次捅刺对方致其死亡
周某系江西省宜春市人,1991年出生。
起诉书指控,周某与被害人付某某(男,殁年51岁)是同事关系,共同租住在合肥市新站区某公租房。2020年10月7日20时许,周某与付某某因琐事在房间内发生争吵,付某某提议到外面对质,并往门外走,周某将一把黑色折叠匕首放入上衣口袋后,紧随付某某走出房间,二人在楼道内推搡,周某拿出匕首捅刺付某某腹部,致其倒地后,继续多次捅刺付某某的胸部和头部,致付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作案后,周某通过楼梯下到一楼,并乘坐出租车逃离。2020年10月9日,侦查人员在江西省高安市G320国道附近将周某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付某某符合被锐器刺切胸腹部致心脏破裂、肺脏破裂,致大出血死亡。
检方认为,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不知当时为何冲动杀人,十分后悔与内疚
面对指控,周某表示属实。
周某回忆,因为疫情期间,开窗通风与否的小事,与付某某产生过小摩擦。“他就一直看我不顺眼,一直找我事。案发当天晚上,我洗澡拿衣服时,把凳子弄响了一下,他就瞪我,两人因为这个口角吵起来了。”
周某当庭称,捅刺付某某的匕首已经买了好几年,自己拿来削水果用。当晚,付某某叫自己出去,内心害怕,便从挎包里拿出来防身。“我已经完全蒙掉了,不知道当时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冲动。”
至于当时为何要逃离现场,周某解释称,当时就知道事情不小了,就想回家,才离开了现场。
有证人证言显示,周某与付某某此前确实发生过矛盾,而也有亲人证明,周某性格内向,不擅长交流。
原告代理人提出民事赔偿83万余元。原告家属在庭上指责周某,“你心怎么这么硬,好好一个生命,就让你夺去了,你这人渣,走的时候,还往他身上吐口水。”
最后陈述时,周某流下悔恨的泪水,对受害者家属说“对不起”,因为自己的冲动,使死者宝贵的生命逝去,自己是后悔和内疚的,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