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淮北一男子张某某与妻子争执中,被妻子用刀划伤,随后,夺刀捅刺妻子致其死亡,男子又出门购买农药服下,自杀未果后报警。日前,淮北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万九千五百十八元伍角。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9月,刘某某起诉离婚,张某某不同意,同年11月15日上午,刘某某在张某某的恳求下撤诉。当日13时许,两人回到位于淮北市相山区的家中,因外出打工等事发生争执,刘某某持刀将张某某右手手指砍伤,张某某从刘某某手中夺下刀,随即连续捅刺刘某某胸腹部十余刀致其死亡,后张某某到本庄一农资部购买农药欲自杀未果,拨打110电话报警。经鉴定,刘某某符合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
另查明,张某某报警称其因家庭矛盾持刀将老婆杀死,民警立即赶到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因婚姻家庭矛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某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的行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对张某某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张某某对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等3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丧葬费39518.5元依法应予赔偿,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因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