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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市民反映小区加装电梯开始施工才知情 社居委称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

©原创 2021-05-08 19:51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一直以来,合肥市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近期,合肥市民杨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称,他家门前突然进驻了施工队伍,问了才知道原来是要加装电梯。

杨先生称,推进加装电梯是好事,但他并不知情,也未看到加装电梯的公示。他认为自家楼房位置比较特殊,加装的电梯放在了房屋正南方,楼房西侧还紧挨着高高的环城路,阳光遮挡比较严重。杨先生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加装电梯,损坏了他的权益。5月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业主反映:加装电梯可以理解 但要考虑特殊情况

杨先生家住合肥市庐阳区市政府第三生活区7号楼的一楼,在这栋7层楼房里已经住了十几年了,近期将房子出租给了租户。2020年10月初,该栋楼高层住户电话给他,说是想安装电梯。“我当时是能理解他们的心情,毕竟谁家都有老人,也希望出门上下更方便点。而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也是一项优惠政策,作为市民也是应该给予配合的。”但同时,杨先生和其他一楼、二楼的两位业主也表示加装电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原来,该小区本身地势就偏低,而7号楼又是小区里地势最低的地方,楼栋西边紧邻环城马路,环城马路的路面高度高于二楼,因此西边基本很难有阳光照进低层。其次,与小区其他楼栋不同的是,该楼单元门位于南边,一旦在南边安装电梯便会挡住西边户上午的太阳光线,以及东边户的下午太阳光线。“刨除电梯带来的噪音、隐私问题以及地面挖掘带来的绿地面积减少和挖掘管道可能带来的雨水排水不畅等问题,没有充足阳光是我们低层业主不能接受的。”杨先生说,因此当时他们并没有同意这一做法。

记者探访:现场已有施工痕迹  

5月7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记者注意到,7号楼位于该小区的西北边。来到7号楼南边单元门前,明显看到有一定坡度向低处延伸,而7号楼就处在地势较低处。正如杨先生所说的那样,7号楼西边紧靠环城马路,路面高度也明显高于二楼,像是一堵墙圈住了7号楼西边。再加上不少郁郁葱葱的大树,整个西边很难有阳光直接照射到楼内。记者走访小区时发现有一栋楼已经安装上电梯,位于该栋楼北边单元门处,且该栋楼四周较为通畅。

在单元门前,记者看到原先的绿化带已经被挖出大坑,有明显施工的痕迹。“2020年10月底,社居委一位葛姓工作人员说,只要我们不同意他们就不会盖章允许加装电梯,住建局也不可能给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杨先生回忆。 

一直到今年3月,加装电梯的事情都未有动静。而就在今年3月22日上午,在低层住户未接收到任何人通知的情况下,电梯安装公司突然派挖掘机到现场开始挖土施工,低层用户得知后到现场阻止施工,并要求出示相关手续。“施工方当时说有相关批文手续,后通过手机传来相关手续照片,内容大概显示:2020年10月13日到20日,有大夫弟社居委盖过章的安装电梯的公示,如有异议,请住户在公示期间内电话反映到居委会。”对此,杨先生向记者明确表示,在上述公示期间内,低层住户一直未看到此张贴表,也未接到任何人的电话通知,这让他们一头雾水。

“我们现在就想弄清楚他们加装电梯是什么时候得到允许的?是否征求过我们全体业主的意见?即使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了,我们这些(占)三分之一的业主是不是也应该被征询下意见,从实际情况考虑下?”杨先生说。

社居委回应:公示期内并未收到异议

小区内是否如实张贴了加装电梯公示通知?剩下三分之一业主是否也要征求一下意见?5月8日,大夫第社居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加装电梯是居民自发的行为,2020年9月,合肥市下发文件修改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部分条款,即通知下发后,本小区、本栋或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有加装意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推选的业主代表组织开展书面意见征询并签订书面意向书、书面意见征询时,凡需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表决。

“我们当时收到了这个小区7号楼的业主加装电梯的申请,上面也有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我们加盖了公章并张贴在楼梯口公示。”大夫第社居委该负责人称,加装电梯的公示中印上了电梯的设计图,从2020年10月13日公示到20日,期间并未受到居民提出异议。“确实每天都张贴了,这些我们都有留存证据还报给了庐阳区住建局,要是居民不相信,可以通过公安部门调取小区监控。”该负责人称。

那么既然文件规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有加装意向的可以按照流程加装电梯,是否意味着不用再告知剩下三分之一业主?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就算有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业主书面同意书,也需要告知剩下三分之一业主,只不过是由电梯安装公司逐一告知。“我们社居委主要是收到业主加装意见书后,按流程盖章并公示,如果公示期有人提出异议我们再组织协调。其他三分之一业主是电梯安装公司去告知的。”该负责人说。

据悉,5月8日下午,大夫第社居委召集业主开展了协调会议,但截至目前还未有任何结果。“需要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提出诉求后才能协商,协商不成下一步只能建议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该负责人说道。

新安晚报记者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吕欢欢 徐琪琪

编辑:陶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一直以来,合肥市在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近期,合肥市民杨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称,他家门前突然进驻了施工队伍,问了才知道原来是要加装电梯。

杨先生称,推进加装电梯是好事,但他并不知情,也未看到加装电梯的公示。他认为自家楼房位置比较特殊,加装的电梯放在了房屋正南方,楼房西侧还紧挨着高高的环城路,阳光遮挡比较严重。杨先生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加装电梯,损坏了他的权益。5月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业主反映:加装电梯可以理解 但要考虑特殊情况

杨先生家住合肥市庐阳区市政府第三生活区7号楼的一楼,在这栋7层楼房里已经住了十几年了,近期将房子出租给了租户。2020年10月初,该栋楼高层住户电话给他,说是想安装电梯。“我当时是能理解他们的心情,毕竟谁家都有老人,也希望出门上下更方便点。而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也是一项优惠政策,作为市民也是应该给予配合的。”但同时,杨先生和其他一楼、二楼的两位业主也表示加装电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原来,该小区本身地势就偏低,而7号楼又是小区里地势最低的地方,楼栋西边紧邻环城马路,环城马路的路面高度高于二楼,因此西边基本很难有阳光照进低层。其次,与小区其他楼栋不同的是,该楼单元门位于南边,一旦在南边安装电梯便会挡住西边户上午的太阳光线,以及东边户的下午太阳光线。“刨除电梯带来的噪音、隐私问题以及地面挖掘带来的绿地面积减少和挖掘管道可能带来的雨水排水不畅等问题,没有充足阳光是我们低层业主不能接受的。”杨先生说,因此当时他们并没有同意这一做法。

记者探访:现场已有施工痕迹  

5月7日上午,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记者注意到,7号楼位于该小区的西北边。来到7号楼南边单元门前,明显看到有一定坡度向低处延伸,而7号楼就处在地势较低处。正如杨先生所说的那样,7号楼西边紧靠环城马路,路面高度也明显高于二楼,像是一堵墙圈住了7号楼西边。再加上不少郁郁葱葱的大树,整个西边很难有阳光直接照射到楼内。记者走访小区时发现有一栋楼已经安装上电梯,位于该栋楼北边单元门处,且该栋楼四周较为通畅。

在单元门前,记者看到原先的绿化带已经被挖出大坑,有明显施工的痕迹。“2020年10月底,社居委一位葛姓工作人员说,只要我们不同意他们就不会盖章允许加装电梯,住建局也不可能给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杨先生回忆。 

一直到今年3月,加装电梯的事情都未有动静。而就在今年3月22日上午,在低层住户未接收到任何人通知的情况下,电梯安装公司突然派挖掘机到现场开始挖土施工,低层用户得知后到现场阻止施工,并要求出示相关手续。“施工方当时说有相关批文手续,后通过手机传来相关手续照片,内容大概显示:2020年10月13日到20日,有大夫弟社居委盖过章的安装电梯的公示,如有异议,请住户在公示期间内电话反映到居委会。”对此,杨先生向记者明确表示,在上述公示期间内,低层住户一直未看到此张贴表,也未接到任何人的电话通知,这让他们一头雾水。

“我们现在就想弄清楚他们加装电梯是什么时候得到允许的?是否征求过我们全体业主的意见?即使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了,我们这些(占)三分之一的业主是不是也应该被征询下意见,从实际情况考虑下?”杨先生说。

社居委回应:公示期内并未收到异议

小区内是否如实张贴了加装电梯公示通知?剩下三分之一业主是否也要征求一下意见?5月8日,大夫第社居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加装电梯是居民自发的行为,2020年9月,合肥市下发文件修改合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部分条款,即通知下发后,本小区、本栋或本单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有加装意向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推选的业主代表组织开展书面意见征询并签订书面意向书、书面意见征询时,凡需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表决。

“我们当时收到了这个小区7号楼的业主加装电梯的申请,上面也有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我们加盖了公章并张贴在楼梯口公示。”大夫第社居委该负责人称,加装电梯的公示中印上了电梯的设计图,从2020年10月13日公示到20日,期间并未受到居民提出异议。“确实每天都张贴了,这些我们都有留存证据还报给了庐阳区住建局,要是居民不相信,可以通过公安部门调取小区监控。”该负责人称。

那么既然文件规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有加装意向的可以按照流程加装电梯,是否意味着不用再告知剩下三分之一业主?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就算有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业主书面同意书,也需要告知剩下三分之一业主,只不过是由电梯安装公司逐一告知。“我们社居委主要是收到业主加装意见书后,按流程盖章并公示,如果公示期有人提出异议我们再组织协调。其他三分之一业主是电梯安装公司去告知的。”该负责人说。

据悉,5月8日下午,大夫第社居委召集业主开展了协调会议,但截至目前还未有任何结果。“需要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提出诉求后才能协商,协商不成下一步只能建议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该负责人说道。

新安晚报记者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吕欢欢 徐琪琪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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