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1981年出生的安徽女子唐某甲自2012年起,多次通过出具借条等方式向其熟识的亲属、好友进行借款并许以高额利息,骗取共计988.03万元钱款,陆续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支付借款利息等。3月3日,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该起诈骗案起诉书。
被告人唐某甲,女,1981年出生。自2012年起,被告人唐某甲多次通过出具借条等方式向其熟识的亲属、好友进行借款并许以高额利息,后唐某甲以借新还旧的方法,虚构在上海、重庆投资物流公司、生意资金周转、开办养猪场、修路、缴纳消防保证金等事由,隐瞒自己无经济收入的情况,骗取刘某甲夫妇、赵某甲、程某甲等人共计988.03万元钱款,后唐某甲陆续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支付借款利息等。具体如下:
1、2013年至2017年期间,唐某甲谎称其在上海经营公司、在重庆开物流公司需要资金,以高额利息为诱饵, 共计骗取李某甲43万元;
2、2013年至2017年期间,唐某甲谎称其做物流生意、修路,需要用钱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 共计骗取田某甲108万元;
3、2014年至2016年期间,唐某甲谎称其大哥在上海经营公司、修路、要在重庆和别人开物流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拿钱投资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计骗取程某甲26.34万元;
4、2014年至2017年期间,唐某甲谎称其要在上海、重庆开物流公司、修路,需要资金周转,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计骗取刘某甲、袁某甲夫妇58.1万元;
5、2014年至2017年期间,唐某甲谎称其在上海和别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扩大股份、资金周转,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计骗取赵某甲85万元;
6、2015期间,唐某甲以高额利息为诱饵 ,骗取田某乙50万元,后还款12万元;
7、2016年7月份至2017年3月份,唐某甲以其上海物流公司需要用钱、在重庆开物流公司需要打消防保证金为由,骗取周某甲、张某甲65万元;
8、2016年7月份至2017年7月份,唐某甲谎称其在上海搞物流公司、在重庆开物流公司、投资修路工程,以需要资金为由,骗取田某丙35.34万元;
9、2016年期间,唐某甲谎称其在上海做物流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计骗取张某乙、朱某甲69万元;
10、2017年6月19日,唐某甲以资金周转不开、需要用钱为由,骗取李某乙5万元;
11、2017年6月份,唐某甲谎称其上海物流公司出了问题、准备在重庆开物流公司,以需要保证金为由,骗取付某甲7万元;
12、2017年7月份,唐某甲谎称其大哥出车祸,以需要用钱为由,骗取巴某甲5.06万元;
13、2017年期间,唐某甲以其重庆物流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李龙军借钱,骗取李某丙15万元;
14、2017年期间,唐某甲谎称其要在重庆开物流公司、修路,以缺资金、需要验资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计骗取朱某乙67万元;
15、2017年期间,唐某甲以资金周转不开、需要用钱为由,骗取田某丁7.3万元;
16、2017年6、7月份,唐某甲以在重庆筹办物流公司、做物流生意为由,谎称需要资金周转,骗取唐某甲10万元;
17、2017年5月份,唐某甲以在重庆开物流公司为由,谎称需要资金周转,骗取张某乙4万元;
18、2017年5月份,唐某甲以在重庆开物流公司为由,谎称资金欠缺,骗取何某甲3万元;
19、2012年至2017年期间,唐某甲以要在上海、重庆开物流公司,谎称需要资金周转,骗取唐某乙324.89万元。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唐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