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男子谎称自己是某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可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忙办证,先后骗取被害人12万余元。据@琅琊法院 消息,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某诈骗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2018年,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在一个招标会议上认识,陈某某谎称自己是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后杨某某问其能不能办理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陈某某以需要花钱打点关系等理由,多次骗取杨某某钱款,共计121989元。
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