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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味极鲜烹调酱油等

©原创 2021-01-13 17:1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3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等问题。

质量指标问题

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黄山市天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汉川世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青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问题

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生产日期:2020/4/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生产日期:2019/9/1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何文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编辑:彭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3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等问题。

质量指标问题

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黄山市天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汉川世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青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问题

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生产日期:2020/4/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生产日期:2019/9/1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何文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编辑: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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