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23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类食品1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合肥肥东县名角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市三强调味品厂生产的黑芝麻调和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合肥肥西县全顺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肥东县响香麻油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肥东县响香麻油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合肥庐阳区超莉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马鞍山易莲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芝麻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郑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