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今天表示,该局执法人员在监察中发现,辖区合肥恒圣畜禽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被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立案查处,对企业和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和5万元的处罚。
经核查,合肥恒圣畜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和销售,项目投产至今未落实"三同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猪舍冲洗水、猪粪猪尿等生产废水顺着猪舍外明渠流入厂区沼气池后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南侧水塘内,且水塘未做防渗处理。执法人员在现场做了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摄了现场照片为证,依法履行了执法程序。在下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责令企业停止污染行为,直到整改完毕。
目前,蜀山区在强化农村环境治理方面,严防污染"上山下乡",同时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着力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时鹏 刘亚萍 新安晚报 安徽 大皖客户端记者 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