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1月18日,合肥市民刘先生的爱车因事发路段积水熄火,车辆受损。报险后,人保通知需要出具“暴雨证明”。之后,人保又告知已代开证明,但在刘先生购买车损险、涉水险的情况下,仍出具了损拒赔通知。刘先生看着4S店出具的7万多元维修费,郁闷不已。记者从人保了解到, “暴雨证明”可以证明车辆受损的原因、状态等等,合同中对雨量、车损赔付都有明确约定。针对发动机的理赔,最终还要看检测结果,确认受损的原因。
车主反映
爱车遇水熄火,理赔要开暴雨证明
“我买的车险很全,哪知道赔付起来这么难?”这几天,合肥市民刘先生因为爱车理赔的事,很是郁闷。据刘先生介绍,11月18日夜里11点多,他驾车途经方兴大道和集贤路交口。 “当时下着雨,下穿桥下有积水,我就上了辅道。结果,辅道水也很深,车子一进去就熄了火。我赶紧打保险公司电话,之后从窗户爬了出去。”刘先生说,当时水淹到了半个车门的位置。
刘先生的通话记录显示,夜里11点41分,他拨打了人保客服热线。等了近一个小时,拖车到达,将车辆拉到4S店。第二天,刘先生赶到4S店。 “线路进水,模块损坏,还有清洁等费用,算下来有 7 万多元。”刘先生说,他买的保险很全,定损后只等赔付就可以了,可定损员通知他, “先得开一份暴雨证明。”
“我开了十来年车,第一次听说这个证明。”刘先生随后自行在网上查询,也咨询了气象部门。在保险合同上,他注意到了“暴雨”的解释: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当天没下暴雨,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刘先生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定损员告诉他,暴雨证明已经开好了。刘先生收到的这份“气象证明”显示:合肥市翡翠路站2020年11月18日08时至11月19日08时,24小时累计降雨量为22.7毫米,其中2020年11月18日22时至23时 1小时降雨量为8.4毫米。
11月23日,刘先生收到一份“机动车保险拒赔通知书”。通知书称:经我司了解核实出险经过,并向安徽省气象台核实当天降雨量,未达到保险释义的降雨量,根据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六条商业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该起事故不在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保险范围内,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正常来说,合肥秋冬季节达到所谓‘暴雨’的几率很低。”看到拒赔通知书,刘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不是“暴雨”就可以不赔了?合肥有些路段容易积水,难道被淹了都不赔?刘先生认为,自己交了保险,降雨后路面积水让车子受损,就算是操作不当,也应该是“事故”,而不是按照“暴雨”的自然灾害理赔。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24日,刘先生去4S店了解发动机受损情况。 “19号当天没有上架,看不出来问题。”刘先生说,经过检测,发动机也受损严重。 “车子被顶起来后发现发动机缸体的中缸上有一个洞,具体还要看拆解的情况。”4S店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
“我买了发动机涉水险,结果人保一名营业经理告诉我,发动机受损也不赔。”刘先生说,25号下午,这名经理告诉他,涉水险是车损险的附加,因车损险不赔,涉水险也不能赔付。
人保回应
不在理赔范围,发动机要等检测结果
就此事,记者来到位于滨湖新区的中国人保财险合肥市分公司。 “刘先生的事情,我们也在和他沟通。”车险分部经理回应称,根据保险合同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暴雨证明”即是证明的一种,证明车辆受损的原因、状态等。
“如果客户不方便,这个证明我们会替客户去开,不需要客户跑一趟。”该经理表示,这个证明不是界定暴雨真不真实,而是对雨量的一个界定。 “比如在夏天,降雨多发,气象网站的截图也可以,在秋冬季,可能需要事发就近站点的准确雨量数据。”
针对刘先生车损拒赔一事,该经理表示,保险有一个责任范围,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根据合同中对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的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5.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6.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由于刘先生的车险今年1月购买,无法享受新的车险费改政策,且不属于以上七种情形之一,因此没有理赔。而涉及到刘先生发动机涉水险范畴的理赔,他介绍,目前最后鉴定结果还没出来, “从拍摄的照片上看,发动机上有一个明显的大洞,对责任还不能最终判定。”
记者随后联系4S店工作人员了解到,11月28日会对发动机进行拆检, “完成时间还不确定,工时很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琳
特别声明:
本文由大皖新闻客户端独家出品,不在新安晚报版权授权范围之内。未经特别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
本栏目常年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