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刘暖曦)案二审宣判。法院判决刘鑫支付近70万赔偿款。近日,刘鑫对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并表示会公示去向,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1月4日,刘鑫微博账号被永久禁言。但她已经开了新号,不过再次被禁言。(1月4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闹得沸沸扬扬的江秋莲诉刘鑫案,于 2022 年经过一审、二审,已经盖棺论定。对败诉方刘鑫来说,老老实实履行法院判决,才是唯一正确、明智的选择。该案历时六年之久,其间上演了一轮轮令人不忍直视的网络骂战,硬生生将悲剧变成了闹剧,如今面对终审判决,刘鑫及其所谓的“铁粉”,最应该反思和忏悔。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明明该案已经尘埃落定,是非善恶也极为分明,但刘鑫偏偏要强行“加戏”,如小丑一般摆出一副“困兽犹斗”的架势。事实上,不管刘鑫能否募集到资金,都不能模糊是非善恶之间的界限,更不能改变严肃的司法判决。纷乱、驳杂的网络世界向来不乏不同声音,但如果刘鑫认为可以利用网络世界的复杂性来逃避法律责任,未免太自欺欺人了。
无论是募捐还是赠与,刘鑫的这种行为情理法皆不容。任何一项民事权利的行使,都不得背离社会公德,更不能违反基本的人伦常理,这是民法典确立“公序良俗”原则的目的所在。二审判决指出,一审判决对江歌扶危济困行为的褒奖评析,对刘鑫背信负义的行为予以谴责,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优秀传统美德的遵循、阐释和弘扬,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的重要体现,应当予以肯定。
二审判决刚刚出炉,刘鑫就急于发起“募捐”,无疑是对司法权威严肃性的肆意挑衅,也是对公序良俗的公然违背,其大号小号被永久禁言自然难免。人们无法想象,一个被法院判决谴责的人,有什么理由向社会“伸手”;一个人该有多么冷漠、自私、顽固,才能做出种种不合常情常理的举动。一位关注该案的律师直言,对于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刘鑫居然想通过网络募捐的方式来完成,这应该是第一例,以前没见过类似案例。
刘鑫不会、也不可能得逞,其“募捐”注定会以闹剧、丑剧收场,但此举又一次加重了江歌母亲的伤痛,也亵渎了正义和良知。二审判决写道:“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案江歌遇害本已极其不幸,令人痛惜,由此引发的纠纷更给各方增加了困扰和痛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令人遗憾、费解、愤怒的是,刘鑫再次暴露出其人性“恶”的一面,辜负了法官的良苦用心。看来,以法促善依旧任重道远。但愿从此以后,闹剧彻底收场,双方都能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作者:陈广江(2023年1月5日 新安晚报 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