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获刑8年!肥西杨勇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原创 朱庆玲 2020-09-30 20:4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30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勇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宣判。

肥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勇自2013年始伙同他人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获取经济利益。2017年,被告人杨勇开始在肥西县上派镇从事二手房交易活动并继续高利放贷。为谋取不法经济利益,杨勇以朋友、同乡、亲戚为纽带,先后吸纳潘继成、黄荣山、殷宏斌等社会闲散人员,网罗郭爱宝、卫中等两劳回归人员为其所用。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勇经常纠集被告人潘继成、郭爱宝、卫中、殷宏斌、黄荣山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共同故意实施高利放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肥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勇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对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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