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30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康家伟、康家品等19人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肥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康家伟、康家品为组织领导者,刘兵、张瑞发、孙二勇、许东红为积极参加者,张世培、许有玉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肥西县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作证、串通投标、殴打他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肥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串通投标罪,判处被告人康家伟、康家品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