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被判自行购买并放生3万尾鱼苗

©原创 曹庆 2020-07-24 16:3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旌德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 “两山”巡回法庭近日对7件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这7件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包括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件滥伐林木案和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其中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4件滥伐林木案检察机关均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立案后,“两山”巡回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并集中进行了宣判。除对上述涉案8名被告人及1个单位追究刑事责任外,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判决2名被告人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苗种共30560尾,在渔政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放流。

4件滥伐林木案判决5名被告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及事务性费用共15万余元(已赔偿到位10万余元),并且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现场补种一级树苗共2191株,保证存活率90%和进行3年有效抚育(判决前,5名被告人已经补种树苗共2332株)。上述案件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服判。

环境资源类案件的集中审理、判决,被告人及时赔偿和进行恢复性替代修复,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促进人民群众在法治框架内守住环保底线,为助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范本。

萧岚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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