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审核不严、违规享受贫困户待遇 宿州2名干部被处分

©原创 彭玲 2020-06-05 14:34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6月5日,记者从宿州市纪检监察网获悉,宿州通报二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灵璧县住建局村镇股工作人员王辉对危房改造工作审核不严问题。2015年9月,王辉在主持渔沟镇规划所工作期间,对渔沟镇白马村民马某户危房改造验收工作审核把关不严,未征得渔沟镇分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在该户的危房改造验收表上签名,致使该户违规享受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0年1月7日,王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萧县马井镇孙庄村朱楼自然村负责人孟庆金违规享受贫困户待遇、享受危房改造项目问题。2013年,孟庆金以缺技术为由,将本人及妻子、儿子违规上报为贫困户,2017年12月脱贫,享受扶贫资金7340元。2016年2月,孟庆金以无房居住为缘由,违规申请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孟庆金户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规定,已主动退缴违纪款5000元。2020年5月7日,孟庆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违纪款正在追缴中。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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