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4人被处分

©原创 彭玲 2020-05-12 18:03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5月12日,据合肥市纪监察网消息:合肥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蜀山区南七街道司法所原副所长朱海波、工作人员陈浩然履职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经查,朱海波在任街道司法所副所长期间,作为张某某的社区矫正小组组长和该社区矫正监管第一责任人,未能严格落实《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对矫正对象张某某学习教育、管理落实不到位,致使矫正对象张某某的社区教育和社区服务均未达到规定要求。同时,朱海波在未定期开展实地走访的情况下,安排工作人员陈浩然伪造每月《矫正情况记载簿》记录,存在严重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9月,朱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11月,陈浩然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庐阳区大杨镇安监办工作人员王凯工作失职问题。经查,大杨镇安监办工作人员王凯在镇卫计办工作期间,作为医疗救助工作具体经办人,在收到村居补报的医疗救助人员佐证材料后,未及时上报区卫健委,在村居委员会相关人员多次询问下,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导致5名群众未能及时拿到医疗救助款,存在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同时,漏报雁栖社居委2018年独保费申报材料,导致该社居委43户居民共计8460元独保费无法发放到位。2019年11月,王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庐江县罗河镇鲍店村原文书王庆元执行低保年审制度不严问题。经查,王庆元在担任罗河镇鲍店村文书、包片村干期间,在从事低保年审申报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作风不实,对续保村民刘某某户上报的资料未认真核实,为不具备续报条件的刘某某申请续保,导致刘某某未能及时予以清退。2019年7月,王庆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领取的9280元已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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