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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女子牛蛙火锅店就餐一氧化碳中毒 法院判店家全额赔偿

©原创 2022-07-04 13:1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吉林一女子在当地一家炭火牛蛙火锅店就餐时,竟一氧化碳中毒了,随即被送入医院治疗,事后,女子状告店家获赔偿。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类情况并不罕见,多地都曾出现过类似事件,还曾有未满周岁的婴幼儿在饭店就餐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情况。7月4日,记者梳理了其中几起类似案例,以作提醒。

案例一:女子炭火牛蛙火锅店就餐,一氧化碳中毒晕倒

2020年12月31日晚18时左右,张女士和家人在磐石市一家炭火牛蛙火锅店就餐,当结完账后,张女士感觉头晕、头痛、恶心后,并呕吐、伴胸闷,后晕倒了,120救护车将张女士送到磐石市医院,初步告知一氧化碳中毒,当天送往吉林市中心医院治疗,后转至吉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张女士在吉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26天。

一审法院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所、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牛蛙火锅店在经营中,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导致张女士在就餐时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牛蛙火锅店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合理经济损失16,962.72元。(减去火锅店已支付的10,000元及鉴定费1800元)。

案例二:饭店包厢内放火炉,一氧化碳撂倒多人

2021年6月27日晚,古女士与好友共12人在岳阳市君山区一家饭店包厢里就餐,在一起进入包厢前,该包厢门窗皆为紧闭状态,上菜前服务员端上一盆木炭放予餐桌中间的火炉中,有同行人员询问道:炭火放在房间烧,会不会一氧化碳中毒?但店员回答,灶内有排风孔,不会中毒。用餐期间,由于天气热,包厢门窗均为关闭状态,便启动了空调,大家统一喝啤酒。

用餐一段时间后,陆续有好友反应身体不舒服,多人开始出现头晕,遂打开门窗。随后众人又全部到门口透气,其中有两人出现走路摇摆现象,还有人晕倒在地,古女士则到路边呕吐不止。

后众人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后,食客分别将涉事农庄告上法庭,提出索赔。

法院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君山区涉事农庄作为餐饮行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被告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原告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应对原告因一氧化碳中毒受到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各位中毒食客各项经济损失数千元不等。

案例三:烧烤店房间狭小通风不良,七人不同程度一氧化碳中毒

2021年10月8号晚,马先生与几名好友在鱼台县一家家常菜烧烤店进餐。由于烧烤店房间较小,通风不良,造成共餐的七人不同程度的一氧化碳中毒。马先生被120拉进了鱼台县中医院,后转入鱼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天,因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马先生在李某某经营的餐馆内因一氧化碳中毒,李某某应当对马先生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遂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马先生的损失共计4004元。

案例四:家人带孩子饭店内就餐,两幼儿一氧化碳中毒

2021年7月18日晚,3岁的乐乐(化名)、不满一周岁的欣欣(化名)及家人在临邑县城区一家饭店用餐,不久欣欣出现身体不适,并送往临邑县人民医院治疗,临邑县人民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建议高压氧治疗,因设备检修,建议患儿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同日晚,欣欣到达济南市儿童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门诊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门诊处置为高压氧治疗。2021年7月19日凌晨1时左右,乐乐也因头部不适到临邑县人民医院检查,后到济南市儿童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一氧化碳中毒。

一审法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告临邑县城区某饭店在就餐者食用火锅时,应重点提示就餐者注意通风等相关安全事项,并保证服务场所通风、排烟等设施的正常运行,被告虽称其张贴有警示语,但原告不予认可,被告亦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且即使被告张贴了警示语,亦应在饭店设施上保证客户用餐时的安全,被告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身体遭受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乐乐、欣欣各项损失共计13506.77元(扣除已支付的700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陶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吉林一女子在当地一家炭火牛蛙火锅店就餐时,竟一氧化碳中毒了,随即被送入医院治疗,事后,女子状告店家获赔偿。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类情况并不罕见,多地都曾出现过类似事件,还曾有未满周岁的婴幼儿在饭店就餐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情况。7月4日,记者梳理了其中几起类似案例,以作提醒。

案例一:女子炭火牛蛙火锅店就餐,一氧化碳中毒晕倒

2020年12月31日晚18时左右,张女士和家人在磐石市一家炭火牛蛙火锅店就餐,当结完账后,张女士感觉头晕、头痛、恶心后,并呕吐、伴胸闷,后晕倒了,120救护车将张女士送到磐石市医院,初步告知一氧化碳中毒,当天送往吉林市中心医院治疗,后转至吉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张女士在吉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26天。

一审法院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所、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牛蛙火锅店在经营中,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导致张女士在就餐时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牛蛙火锅店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合理经济损失16,962.72元。(减去火锅店已支付的10,000元及鉴定费1800元)。

案例二:饭店包厢内放火炉,一氧化碳撂倒多人

2021年6月27日晚,古女士与好友共12人在岳阳市君山区一家饭店包厢里就餐,在一起进入包厢前,该包厢门窗皆为紧闭状态,上菜前服务员端上一盆木炭放予餐桌中间的火炉中,有同行人员询问道:炭火放在房间烧,会不会一氧化碳中毒?但店员回答,灶内有排风孔,不会中毒。用餐期间,由于天气热,包厢门窗均为关闭状态,便启动了空调,大家统一喝啤酒。

用餐一段时间后,陆续有好友反应身体不舒服,多人开始出现头晕,遂打开门窗。随后众人又全部到门口透气,其中有两人出现走路摇摆现象,还有人晕倒在地,古女士则到路边呕吐不止。

后众人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后,食客分别将涉事农庄告上法庭,提出索赔。

法院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君山区涉事农庄作为餐饮行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被告未尽到上述义务,造成原告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应对原告因一氧化碳中毒受到的伤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各位中毒食客各项经济损失数千元不等。

案例三:烧烤店房间狭小通风不良,七人不同程度一氧化碳中毒

2021年10月8号晚,马先生与几名好友在鱼台县一家家常菜烧烤店进餐。由于烧烤店房间较小,通风不良,造成共餐的七人不同程度的一氧化碳中毒。马先生被120拉进了鱼台县中医院,后转入鱼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5天,因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马先生在李某某经营的餐馆内因一氧化碳中毒,李某某应当对马先生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遂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马先生的损失共计4004元。

案例四:家人带孩子饭店内就餐,两幼儿一氧化碳中毒

2021年7月18日晚,3岁的乐乐(化名)、不满一周岁的欣欣(化名)及家人在临邑县城区一家饭店用餐,不久欣欣出现身体不适,并送往临邑县人民医院治疗,临邑县人民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建议高压氧治疗,因设备检修,建议患儿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同日晚,欣欣到达济南市儿童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门诊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门诊处置为高压氧治疗。2021年7月19日凌晨1时左右,乐乐也因头部不适到临邑县人民医院检查,后到济南市儿童医院治疗,诊断结果为一氧化碳中毒。

一审法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告临邑县城区某饭店在就餐者食用火锅时,应重点提示就餐者注意通风等相关安全事项,并保证服务场所通风、排烟等设施的正常运行,被告虽称其张贴有警示语,但原告不予认可,被告亦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且即使被告张贴了警示语,亦应在饭店设施上保证客户用餐时的安全,被告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身体遭受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乐乐、欣欣各项损失共计13506.77元(扣除已支付的7000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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