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10月9日消息,内蒙古、云南、新疆三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杜茂林、李连举、苏彪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杜茂林决定逮捕
内蒙古医科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杜茂林(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杜茂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连举决定逮捕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连举(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连举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疆检察机关依法对苏彪决定逮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苏彪(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苏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