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消息:2020年9月24日,阜南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提请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聂某某,我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案卷材料,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听取了犯罪嫌疑人意见,核实了有关证据。
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聂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多名妇女多次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社会性质恶劣,对其取保候审尚不足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
2020年9月27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同时,为有效指控犯罪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向阜南县公安局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
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