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蜀山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 11月29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王祖胜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杨桢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刘智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武斌的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祖胜的合肥市蜀山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丁娅云的合肥市蜀山区数据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自早的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刘华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李中明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小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孟凯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长(副庭长);
丁淳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汪宇龙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长(副庭长);
毕东风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洪燕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去:
占峰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罗守恒为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免去:
江斌的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