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蜀山人大消息,2023年9月26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高峰为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董雪峰的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任红的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任红辞去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9月26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任红提出辞去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任红的辞职请求,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年9月26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小庙镇代表团汪杰,稻香村街道代表团赵杰,五里墩街道代表团任红、尹辉,荷叶地街道代表团高峰、莫之庆,笔架山街道代表团陈会平、李斌斌,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表团徐明、邓杰义、张维前等11人,因工作职务变动辞去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会平等辞去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西园街道代表团郭建峰,五里墩街道代表团马继东、张姚、聂广雄,荷叶地街道代表团朱渝杭,笔架山街道代表团黄勇等6人,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截至目前,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89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