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庐江人大消息,2023年6月29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齐健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金著作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梅乐喜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钱宏生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包玲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军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振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去:
王玲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阳立新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磊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包玲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军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振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副局(庭)长职务。
任命:
王玲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唐琦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金著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德聪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