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桐城人大官网消息,2023年2月22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叶 蕾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雷 鹏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程晓山同志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陈 彧同志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刘 喜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鲍黎蕾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 宇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许昌来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林 锋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红梅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