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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得”!合肥市发布提醒告诫

©原创 2023-04-24 13:38

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4月23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具体如下:

全市各旅游市场经营者: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行为自律。

二、诚实守信。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要严格执行并自觉公示;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餐饮、住宿等商品和服务项目,要合理用好法律赋予的自主定价权限,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义务,维护合肥旅游消费市场的价格秩序。

三、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餐饮经营者提供的时令类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

四、据实结算。对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先行告知,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提请消费者予以确认。不得捆绑营销、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标准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价外加价、收取未公示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等。

五、促销真实。对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更不得通过签署协议串通涨价或散布涨价信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广大经营者应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对于各种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以通过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彭玲




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4月23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具体如下:

全市各旅游市场经营者: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行为自律。

二、诚实守信。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要严格执行并自觉公示;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餐饮、住宿等商品和服务项目,要合理用好法律赋予的自主定价权限,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义务,维护合肥旅游消费市场的价格秩序。

三、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餐饮经营者提供的时令类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注。

四、据实结算。对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项目,经营者应先行告知,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提请消费者予以确认。不得捆绑营销、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标准收费,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价外加价、收取未公示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等。

五、促销真实。对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更不得通过签署协议串通涨价或散布涨价信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广大经营者应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对于各种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以通过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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