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各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线上、线下同步做到“码清价明”;不得有虚假折价、低标高结……2月8日,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向各旅游景区、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经营者做出提醒告诫。
线上、线下同步做到“码清价明”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者在线上、线下开展旅游产品、服务宣传时,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线上、线下同步做到“码清价明”,让游客在旅游前就对游玩项目和消费标准清楚明了,不得有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不得有虚假折价、低标高结
各旅游景区、景点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等信息,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不得有虚假折价、低标高结、变相涨价、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各旅游景区景点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旅游景区景点内以及周边商店、摊点、餐饮、住宿、加油站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有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
请各经营者按照本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价格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包河区各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