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4月19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速冻食品等4类食品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庐阳区益美小吃店使用的煎炸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合肥市瑶海区胡志东早餐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蜀山区鱼芒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