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合肥市包河区一驾校训练场地面积不达标,仍违规开展驾驶培训。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包河大队根据提供的线索,会同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前往位于北京路与郎溪路路口的被举报地点,经查发现,该训练场地为挂靠的教练员以某培训机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场地负责人调查取证后发现,某培训机构的此处训练场地,尚未经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属于违规经营,违反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其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训练的要求。
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规范经营,不得扰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其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基础和场地培训。
对此,执法人员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位于北京路与郎溪路口未经备案登记的教练场地立即停止一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并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完成备案后方可开展培训。同时,该场地如因场地面积标准等原因无法完成备案登记,培训机构要督促该场地负责人落实场地的培训标志标识及设备设施的拆除工作。
限期整改期间,包河大队将会同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不定期对该场地进行监督检查。拒不改正的,将根据《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停业整顿。
赵继才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