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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取“号头费”骗取220余万元 合肥警方破获虚构房源诈骗案

©原创 2021-08-20 11:06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警方消息,“包能买到,买不到全额退款。”对于想要“打新”的购房者来说,这样的“号头费”广告可能并不陌生。近日,合肥包河警方破获了一起虚构房源骗取“号头费”案件,共有11人被骗取220余万元。

2021年6月15日21时许,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接到钱某报警称,他被房产中介方某骗了20万元的“号头费”。“他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家热门楼盘的房源,我正好有客户想要买这套房子,我就问他能不能安排。”钱某说,方某答应得很干脆,提出要交20万元的“号头费”。经协商,两人约定先交两万元订金。

按照方某原先的说法,6月12日晚上就可以签购房合同。但是当天在签订合同之前,方某又提出,要把剩余的18万元转给他,钱某同意并照做了。然而到了晚上,方某并没有出现,给出的借口一会儿是他人在老家,一会儿是房子被别人抢先购买了。钱某的客户要求退钱,但钱某已经联系不上方某了。警方调查发现,被方某诓骗的受害人多达11人,手段如出一辙,其中有方某的客户,有方某的同事,还有不少是业界同行。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方某通过捏造手头上有好房源,并做出能帮他人成功购房等虚假承诺,多次诈骗客户及中介同行11人共计228万元,所得款项除部分用于还债外,绝大部分被其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在办案民警的强大攻势下,方某见事情败露,无奈之下选择了投案自首,目前嫌疑人方某已被包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提醒,购房者购买新房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千万不要轻信“号头费”的说法,怀抱侥幸心理,不然很容易被骗。若在朋友圈等平台发现“号头费”等广告,应及时向房地产监管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予以严查。

编辑 张大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警方消息,“包能买到,买不到全额退款。”对于想要“打新”的购房者来说,这样的“号头费”广告可能并不陌生。近日,合肥包河警方破获了一起虚构房源骗取“号头费”案件,共有11人被骗取220余万元。

2021年6月15日21时许,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接到钱某报警称,他被房产中介方某骗了20万元的“号头费”。“他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家热门楼盘的房源,我正好有客户想要买这套房子,我就问他能不能安排。”钱某说,方某答应得很干脆,提出要交20万元的“号头费”。经协商,两人约定先交两万元订金。

按照方某原先的说法,6月12日晚上就可以签购房合同。但是当天在签订合同之前,方某又提出,要把剩余的18万元转给他,钱某同意并照做了。然而到了晚上,方某并没有出现,给出的借口一会儿是他人在老家,一会儿是房子被别人抢先购买了。钱某的客户要求退钱,但钱某已经联系不上方某了。警方调查发现,被方某诓骗的受害人多达11人,手段如出一辙,其中有方某的客户,有方某的同事,还有不少是业界同行。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方某通过捏造手头上有好房源,并做出能帮他人成功购房等虚假承诺,多次诈骗客户及中介同行11人共计228万元,所得款项除部分用于还债外,绝大部分被其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在办案民警的强大攻势下,方某见事情败露,无奈之下选择了投案自首,目前嫌疑人方某已被包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提醒,购房者购买新房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千万不要轻信“号头费”的说法,怀抱侥幸心理,不然很容易被骗。若在朋友圈等平台发现“号头费”等广告,应及时向房地产监管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予以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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