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楼市频道 大皖新闻讯 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房产经纪行业信用扣分公示,拟对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不良经营行为给予信用扣分,公示期为2021年6月17日-6月23日。
公示显示,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拟扣除10—20分信用分:
安徽长鼎置业咨询有限公司和安徽创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未提供居间服务的前提下,未经买卖双方同意擅自将交易信息录入网签系统”,拟扣除信用分10分;
合肥上承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未经产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导致纠纷”,拟扣除信用分10分;
安徽辉映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缴纳商品房购买意向金”,拟扣除信用分20分;
安徽吉大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当事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条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拟扣除信用分20分。
另外,11名房产中介从业人员拟扣10—15分信用分:
合肥新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人徐超平“未经买卖双方同意,通过第三方公司将买卖双方交易信息录入网签系统,导致交易纠纷”,拟扣10分信用分;
合肥乐见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德佑品牌加盟店)经纪人章霞、安徽中谊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墅品牌加盟店)经纪人伍欢“朋友圈散布炒作‘号头费’信息”, 拟扣15分信用分;
合肥诺家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纪人雷宁“承购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拟扣20分信用分;
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人李小波“收取购房人承购新建商品房额外房款,数额巨大”,拟扣20分信用分;
合肥凯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纪人涂楷文,合肥安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中墅品牌加盟店)经纪人韩国庆,合肥四叶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墅品牌加盟店)经纪人欧阳爱霞、梅湘铂,安徽辉映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纪人杨阳、张世恩“收取购房人承购新建商品房意向金”,拟扣20分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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