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拖欠150多名工人工资,款项达332万元,拒不支付。春节前夕,巢湖某建筑工程实际承包人缪某某、庄某某被巢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月22日,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巢湖市公安局移送该案称,巢湖市庙岗乡响龙新村安置点承包人庄某某、缪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联合辖区庙岗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调查表明,长丰籍的缪某某和庄某某于2019年承包了巢湖市庙岗乡响龙新村安置点21-43栋楼木工和钢筋工工程,至今年元月中旬,青岛一建施工方已经将80%的工程款转给了承包方,但承包方缪某某和庄某某一直没有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民警随后逐一联系受害人,制作询问笔录,认真核对拖欠工资数额。结果发现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有150多人,总额332万元。前期,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向缪某某、庄某某下达了支付令,可二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予支付。至此,缪某某、庄某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元月30日,二人被抓获。
接受调查时,缪某某和庄某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巢湖市公安局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决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祖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金学永
编辑:唐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