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合肥市民郑女士在宿松路与方兴大道交口的安徽时代华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称时代华悦汽车公司)看中一款黑色凯迪拉克XT5豪华型越野车,交了1万元定金,并签订了合同。销售方承诺一周内提车,然而一周过了车还没到,时代华悦汽车公司也没给郑女士任何书面承诺,这让郑女士感觉很不靠谱,要求退还双倍定金,但双方各持己见,问题始终没得到解决。
消费者求助:交了定金却迟迟提不到车
1月4日下午,郑女士和爱人在时代华悦汽车公司销售顾问林先生的接待下,看中了一款凯迪拉克XT5豪华版越野车,“签了合同,付了定金1万元,合同约定一周内提车。”1月22日上午,郑女士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当时店里并没有看中的车型,我打算去北城国际汽车城去买,那边有现货,但销售顾问林先生表示可以从其他店调,还说不需要一周,也许明后天就能提车。”
但从1月4日到1月10日的一周期间,郑女士和爱人并未接到车商销售人员的主动联系,一周内的最后一天也就是1月11日,郑女士主动联系销售顾问林先生询问提车情况?“他说因为疫情的原因有点影响,车还没到店,让我再等,说第二天给个准确回复。”1月12日,销售员林先生说车辆还未到店,“让我再等,口头上说下周给我提车。”由于第一次店家已经失约了,郑女士不敢再相信,坚持要求车商能提供提车保证书,“以保证在第二次约定的时间内能提到车,但是车商没有提供。”为此郑女士感到时代华悦汽车公司对合同和顾客有些敷衍,约定的时间未能兑现,失约后又无法承诺何时能提到车?郑女士要求时代华悦汽车公司按原账户双倍退还1万元定金,“我要求车商按原账户退还定金,可是车商不愿意退款,始终就两个字‘不退’。”郑女士说。
4S店回应:称希望解决问题,顾客能把车提了
郑女士介绍,1月14日,她在侄子的陪同下,又来到时代华悦汽车公司协商。“但是因为时代华悦4S店处理问题的态度让人很不愉快。”郑女士没再继续谈下去。
1月22日上午9时许,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陪同郑女士前往时代华悦汽车公司,见到了销售顾问林先生和销售负责人宋经理(音),宋经理表示还是希望郑女士把车给提了,“我们都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协商。”宋经理说,合同上的交付时间栏除了“一周内”的约定,还有括弧“按揭通过后”的字样。他希望郑女士能按照合同来执行,并称郑女士到现在都没有进行按揭审核的手续。对此郑女士感到很不可理喻:表示车商没有执行合同,导致自己不打算提车。“这跟按揭有什么关系?你一周内没有车子提供还按揭审核什么呢?如果按照合同执行,我不就愉快地开走了嘛?”郑女士不解地反问。“签订合同是很严肃的事情,但是商家违约了,在约定的时间提供不了车,还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郑女士很气愤。
12315回应:已将投诉分送至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于郑女士的投诉,记者表示希望宋经理和林先生能够尽量协调一下,帮助解决郑女士的诉求,“也希望你们能向你们的领导反馈,回应一下这件事。”对此,宋经理未置可否。对于郑女士的诉求,宋经理也没有正面回应。
就时代华悦汽车公司销售方人员的态度,郑女士也现场拨打了12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热线,对时代华悦汽车公司进行现场投诉,她向工作人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并表达了自己的诉求,“签合同也不是开玩笑的事情,你没有车可以提前问好,办不了这个事不能瞎承诺!”郑女士表示,“我现在要求车商按原账户退还双倍定金。”12315热线回应,已将郑女士的投诉分送至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
律师:依照合同约定 车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月22日傍晚17时30分,记者联系上了安徽华皖律师事务所宋晓梦律师,他认为:消费者郑女士和车商——安徽时代华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双方合同约定,车商需在一周内交付车辆,由于车商未能依约交付车辆,导致郑女士未能办理车辆贷款、按揭手续,该责任应该由车商承担,车商构成违约,依据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宋晓梦律师表示:郑女士向车商交付了一万元的定金,郑女士可以主张使用定金法则,要求车商双倍返还定金两万元。此外,宋晓梦律师还指出,虽然合同约定,在一周内交付车辆,并括弧“按揭通过后”,但是由于车辆按揭需要交付车辆后才能办理按揭,因此车商无理由以括弧备注的“按揭通过后”的理由抗辩郑女士的主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许佳 摄影报道
编辑 张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