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5日,记者从合肥包河区城管局滨湖城管办了解到,2020年,滨湖城管部门加大对毁绿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处罚损坏城市绿化行为,处罚金额共计49525元,处罚对象主要包括停车毁绿和擅自砍伐树木两种违法行为。
2020年,滨湖城管部门联合交警、市政、辖区街道城管以及绿化主管部门,针对在城市绿地内停放车辆的行为开展了9次整治活动,重点对徽州大道、上海路、云谷路等主要道路沿线占用绿化停车开展整治,共计对23辆涉案车辆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共计4700元。 据滨湖城管办介绍,《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绿地内设摊经营或者停放车辆,损坏城市绿化。滨湖城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能够养成良好停车习惯,切勿毁绿停车,损坏绿化。
另外,2020年,滨湖新区因私自砍伐树木被处罚的案例不多,但是处罚金额较高,累计处罚金额达到了44825元。城管部门介绍,违法成本高了,警示效应更加明显。值得注意的是,在砍伐树木的处罚案件中,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去年的一起处罚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向当事单位送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后,当事单位未能缴纳罚款,履行处罚决定。城管部门驻队律师事务所向当事单位发出了《律师函》,催促当事单位及时缴纳罚,这是滨湖城管部门律师驻队以来开出的第一份《律师函》。
"擅自砍伐树木情形恶劣,将车辆停在城市绿地内同样损坏绿地,影响市容市貌,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处,我们提醒社会组织及市民,不要将车辆停放在绿地内,不得擅自进行树木的修剪或砍伐",滨湖城管办综合执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唐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项磊
编辑: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