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0月13日,据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由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魏志、魏银龙父子为首的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经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魏志、魏银龙均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40万至30万不等罚金;其余15名被告人则犯四至一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不等罚金。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魏志、魏银龙为获取高额经济利益,以公司为掩护,在无发放贷款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开展小额放贷业务,并招募多名有前科劣迹人员加入催收团队,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采取胁迫滋扰、非法拘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魏志、魏银龙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