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消息:2020年9月28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普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底,被告人张普通过“借贷宝”APP平台等,实施“套路贷”诈骗活动。2018年初,张普租用合肥经开区亚坤大厦2202室,先后招募了胡锦义、吴健等多人,组织人员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2018年11月中旬,被告人胡锦义带领数名业务员脱离张普公司,与樊凯瑜、沈海浪各自出资5万元自行成立借贷公司,通过“借贷宝”APP平台等继续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普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锦义、张欣、张涛、吴健为成员的影响较为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多起“套路贷”诈骗活动,受害人众多,严重影响了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高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张普、胡锦义等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55万元至2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