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一伙骗子分别扮演不同角色,在网上搜集求职人员信息,打着向求职者推荐夜场招待工作的幌子,许以丰厚薪资,实则先后以新人入职需要打点关系为由,让求职者到其事先安排好的售烟点买烟,以安排入职手续和打理形象为由,让求职者到其安排好的美容美发店化妆、美容,并交所谓的工装费、入职费,并以其他各种名义骗取求职者钱财,先后骗取29名被害人钱财共计56612元。9月7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曹某、李某宇、李某强、李某航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至一万三千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以来,朱某伙同他人组织曹某、李某航、李某强、李某宇等人,分工配合扮演不同角色,至合肥市瑶海区圣大国际酒店等地,在网上搜集求职人员信息,向求职者推荐夜场招待,许以丰厚的薪资。
该团伙按照求职者意愿,将信息发给“一手”曹某、李某航、李某宇,“一手”在接待求职者的过程中,即以新人入职需要打点关系为由,让求职者到其事先安排好的售烟点买烟;得手后再以安排入职手续和打理形象为由,将求职者交给“二手”朱某及李某宇等人,“二手”则以入场前需要化妆做造型为由,让求职者到其安排好的美容美发店化妆、美容,之后再让求职者交所谓的工装费、入职费;如果顺利,则由“三手”李某强等人出场,继续以各种名义骗取求职者钱财,随后让求职者添加朱某的微信,由朱某将夜场地点发给求职者,让求职者自行到无需任何入职条件的夜场里工作。
朱某、曹某等人先后骗取胡某某等29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6612元。审理中,朱某、曹某、李某宇、李某航、李某强已共同赔偿各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曹某、李某宇、李某强、李某航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地位和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杨联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