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8月7日,合肥市蜀山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0年2月,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张某见市面上口罩紧缺,便萌生了以卖口罩为由诈骗他人钱财的念头。在没有医用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微信小号加入合肥各小区微信群,利用民众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多次在群内发布售卖N95口罩和一次性外科口罩的信息和图片,并通过发送从网络上复制的口罩发货单和口罩生产资质证明材料骗取被害人信任。
小区居民李某,胡某,张某某看到上述信息后信以为真,分别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人张某指定账户转款120元、115元和6000元。在骗取口罩“货款”后,张某立即拉黑了3名被害人,断绝与被害人的联系。
7月17日,被告人张某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出售防疫口罩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多名被害人资金共计人民币6235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且现年24岁的张某此前曾两次因盗窃罪入狱,属累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张某表示息诉服判。
黄雪婷 季云冈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