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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寻衅滋事 合肥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提起公诉

©原创 2020-05-20 09:18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庐江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5月19日,庐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宛新军、宛斌等5人提起公诉。

经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宛新军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放贷,为强行索要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纠集被告人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及汪朝成(在逃)等社会人员,在庐江县区域内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宛新军为首要分子,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等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庐江县检察院于2020年3月9日提前介入该案,4月6日依法受理审查起诉。期间,承办人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及时引导侦查取证。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宛新军组织被告人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为索要非法债务,非法拘禁、殴打、侮辱他人,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和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宛新军、宛斌、查全仕、程圆东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胡志峰的刑事责任。

其中,被告人程圆东已认罪认罚。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庐江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5月19日,庐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宛新军、宛斌等5人提起公诉。

经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被告人宛新军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放贷,为强行索要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纠集被告人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及汪朝成(在逃)等社会人员,在庐江县区域内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宛新军为首要分子,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等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庐江县检察院于2020年3月9日提前介入该案,4月6日依法受理审查起诉。期间,承办人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及时引导侦查取证。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宛新军组织被告人宛斌、查全仕、程圆东、胡志峰,为索要非法债务,非法拘禁、殴打、侮辱他人,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和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宛新军、宛斌、查全仕、程圆东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胡志峰的刑事责任。

其中,被告人程圆东已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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