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寿县发布消息,2023年8月23日,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徐磊同志为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姚家凤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 嘉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黄小宝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寿春人民法庭副庭长;
余培培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 芳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丁海生同志为寿县人民法院小甸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韩 强同志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余培培同志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姚 远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卫国同志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