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6月7日,在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申请人蔡某与被执行人储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下了各自的名字。大皖新闻记者6月13日上午从法官处了解到该执行案中的一个不和谐“插曲”。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蔡某和储某系亲戚关系,双方却因为一笔借款反目。原来,储某因家中建房急需用钱,向蔡某借款26万元。当蔡某向储某催要时,储某却拖延拒付,蔡某遂诉至法院。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储某偿还蔡某借款26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储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但储某却找寻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一直以自己在外打工为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6月7日那天,执行法官前往储某的户籍地进行现场调查,却意外发现在外务工的储某此时正在家中吃饭。原来储某在外务工是假,而是为了逃避执行。执行法官见状后,依法将储某拘传至法院。
此后经过近一天的耐心沟通疏导,蔡某、储某原本对立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蔡某同意储某先支付自己5万元借款,下余款分期偿还。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刘帅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