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新闻网讯(周正大 杨竹青)日前,枞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将某养老院拖欠陶某的12万余元工资款追回。
枞阳县某养老院将某工程室内装修项目包给陶某,陶某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但迟迟未得到工程款。枞阳县人民法院判令该养老院支付陶某12万余元及利息。因养老院拒不执行,陶某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去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及时提起网络查控程序,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进行了冻结,但其名下存款、资金不足以支付陶某工资款。为尽快依法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执行法官约谈了该养老院负责人。终于,该负责人积极配合履行,向亲友筹款一次性缴纳了全额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