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平安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正式下发《关于表彰平安安徽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省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此次,池州仲裁委员会喜提“平安安徽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据悉,这是我省唯一一家仲裁机构获此殊荣。
近年来,池州仲裁委在平安安徽建设领域勇于探索,推进仲裁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创造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池州仲裁“枫桥经验”升级版。多年来,池州仲裁委始终坚持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仲裁委秘书处党支部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坚持为民服务,提高仲裁服务质量与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行仲裁调解减、免、退费等措施,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始终注重案件调解结案,树立“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理念,坚持“能调不裁,先调后裁”原则,提高仲裁案件调解和解率。
据司法部公法局统计,2018年池州仲裁委员会受案942件,位居全省第一。2019年受案1047件,位居全省第二。2020年受案1176件,位居全省第二;调解和解率93.79%,位居全国第三。2021年受案1160件,位居全省第二;调解和解率91%,位居全国第二。2022年受案1165件,调解和解率94.63%,案件标的额首次破10亿元大关,达10.0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倍。
通讯员 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