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出借银行卡就能轻松赚取“好处费”?你以为的“生财有道”一不小心就会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据当涂法院2月20日发布,近日,被告人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当涂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经熟人介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将银行卡借给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