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月16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有能力还款却拒不支付债权转让款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卞某决定采取司法拘留,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卞某慑于法律威严,当即履行50万元欠款。
大皖新闻记者1月17日了解到,早在2018年12月4日,冯某与陈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冯某将对叶某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陈某,债权转让金额为70万元。后经双方协商,卞某愿为债权转让款提供担保,然而冯某多次催要未还。2019年霍邱法院作出判决,陈某偿还冯某债权转让款70万元及利息,卞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陈某、卞某仍不履行,冯某向霍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查封了卞某名下位于合肥市的房产,经三次网络司法拍卖均流拍。因案涉房产设定抵押,流拍价格远大于债权本息等因素,冯某无法以房抵债,法官只能另想它法加大执行力度。2023年,执行法官恢复案件执行程序,并于1月16日约谈卞某,要求他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卞某仍以经济能力不足、要求以物抵债为由拖欠还款。为查明事实,执行法官搜查了卞某的随身财产,发现他不仅与自述不符,且有经济能力还款。为打击卞某拒不还款的行为,法官拟对卞某采取司法拘留。
终于,卞某消极还款的念头被司法威严打破,当即让其妻子向法院汇款50万元并签具保证书,尾款分期支付。
张文彬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