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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安徽这些单位为拟表扬对象

©原创 2023-01-16 17:35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根据《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工作方案》及评选条件,现遴选合肥等5个市人民政府、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32个市直单位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税务局等12个省有关单位为拟表扬对象,以及10个备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和备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附件1  

市人民政府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

拟表扬对象(5个):

合肥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人民政府

芜湖市人民政府

六安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

备选对象(1个):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附件2

有关市直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

拟表扬对象(32个,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市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

淮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亳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宿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萧县人民政府

蚌埠市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

寿县人民政府

滁州市

滁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天长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山县人民政府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商务局

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当涂县人民政府

芜湖市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芜湖市司法局

南陵县人民政府

宣城市

宣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宁国市人民政府

铜陵市

铜陵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池州市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宁县人民政府

黄山市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选对象(6个):

亳州市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城市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蚌埠市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

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陵市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附件3

省有关单位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拟表扬对象(12个,排名不分先后):

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数据资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高院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司法厅

省纪委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工商联

备选对象(3个):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委编办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根据《2022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通报表扬工作方案》及评选条件,现遴选合肥等5个市人民政府、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32个市直单位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税务局等12个省有关单位为拟表扬对象,以及10个备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和备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附件1  

市人民政府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

拟表扬对象(5个):

合肥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人民政府

芜湖市人民政府

六安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

备选对象(1个):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附件2

有关市直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

拟表扬对象(32个,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市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

淮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亳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宿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萧县人民政府

蚌埠市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

寿县人民政府

滁州市

滁州市企业服务中心

天长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山县人民政府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商务局

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当涂县人民政府

芜湖市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芜湖市司法局

南陵县人民政府

宣城市

宣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宁国市人民政府

铜陵市

铜陵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池州市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怀宁县人民政府

黄山市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选对象(6个):

亳州市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城市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蚌埠市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

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陵市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

附件3

省有关单位拟表扬对象及备选对象名单拟表扬对象(12个,排名不分先后):

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数据资源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高院

省自然资源厅

省司法厅

省纪委办公厅

省政协办公厅

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工商联

备选对象(3个):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委编办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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