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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6年末,安徽力争风投创投等基金管理规模达到6000亿元

©原创 2023-01-08 00:01

大皖新闻讯  1月6日,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到2026年末,我省力争全省风投创投等管理机构达到300家,风投创投等基金管理规模达到6000亿元,逐步形成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资本高地。

若干措施提出培育本土风投创投机构。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市、县(市、区)按照“基地+基金”“产业+基金”等模式,围绕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组建风投创投基金。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金融机构发起或参与设立风投创投机构。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设立风投创投机构。支持国有企业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碳中和基金、工业互联网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支持国有风投创投机构建立核心团队持股、个人业绩分配、薪酬激励和跟投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风投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风投创投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根据区域特点、产业优势,建设风投创投产业集聚区、风投创投机构孵化器,引导风投创投机构向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集聚。支持合肥“科大硅谷”、芜湖“雨耕山金融产业集聚区”等建设风投创投园区(街区)、基金小镇、创投大厦等创业投资集聚示范区,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入驻,打造一批标杆国际生态样板。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政府基金参与设立风投创投基金。对省内各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实际出资子基金的总和,可放宽至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出资天使子基金比例不设上限要求。对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或合伙子基金投资省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2倍,天使类子基金不低于1倍,各市可参照省级政策设定返投比例。

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政府基金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完善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参股比例30%以下(含)的子基金,在有法律授权和收益约定的前提下,可不派驻董事、不设定一票否决权。

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政府基金管理机制。对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的风投创投子基金存续期,放宽至不超过15年,可按照子基金实缴金额拨付管理费。合理设定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的风投创投子基金投资风险容忍度,按照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最高分别为80%和40%的投资损失允许率,对子基金整体收益进行绩效评价、审计评估。

若干措施提出实施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基金投资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培育。积极向国家争取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用足用好私募股权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并购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基金(S基金),支持风投创投基金通过被投企业投资份额转让、协议买卖、并购重组、实物分配股票等方式退出。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风投创投行业双向开放。推进合肥、芜湖和蚌埠市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引进境外优质股权投资。加大与国家大基金合作互动,争取国家大基金相关产品来皖注册登记,引导投资项目或产业落户安徽。

编辑 许大鹏

大皖新闻讯  1月6日,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到2026年末,我省力争全省风投创投等管理机构达到300家,风投创投等基金管理规模达到6000亿元,逐步形成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资本高地。

若干措施提出培育本土风投创投机构。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市、县(市、区)按照“基地+基金”“产业+基金”等模式,围绕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组建风投创投基金。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金融机构发起或参与设立风投创投机构。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设立风投创投机构。支持国有企业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碳中和基金、工业互联网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支持国有风投创投机构建立核心团队持股、个人业绩分配、薪酬激励和跟投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风投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风投创投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根据区域特点、产业优势,建设风投创投产业集聚区、风投创投机构孵化器,引导风投创投机构向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集聚。支持合肥“科大硅谷”、芜湖“雨耕山金融产业集聚区”等建设风投创投园区(街区)、基金小镇、创投大厦等创业投资集聚示范区,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入驻,打造一批标杆国际生态样板。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政府基金参与设立风投创投基金。对省内各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实际出资子基金的总和,可放宽至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出资天使子基金比例不设上限要求。对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或合伙子基金投资省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2倍,天使类子基金不低于1倍,各市可参照省级政策设定返投比例。

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政府基金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完善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参股比例30%以下(含)的子基金,在有法律授权和收益约定的前提下,可不派驻董事、不设定一票否决权。

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政府基金管理机制。对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的风投创投子基金存续期,放宽至不超过15年,可按照子基金实缴金额拨付管理费。合理设定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的风投创投子基金投资风险容忍度,按照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最高分别为80%和40%的投资损失允许率,对子基金整体收益进行绩效评价、审计评估。

若干措施提出实施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基金投资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培育。积极向国家争取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用足用好私募股权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并购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投资基金(S基金),支持风投创投基金通过被投企业投资份额转让、协议买卖、并购重组、实物分配股票等方式退出。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风投创投行业双向开放。推进合肥、芜湖和蚌埠市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引进境外优质股权投资。加大与国家大基金合作互动,争取国家大基金相关产品来皖注册登记,引导投资项目或产业落户安徽。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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